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范围内,用于居住或生产经营的土地,由集体所有并集体管理、使用、收益。在宅基地制度的实施下,农民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拥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不可以将宅基地出售或转让。而分户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家庭组成、属性、流动性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已有住宅进行拆分划分,形成多个独立的住宅。
那么,农村宅基地能否分户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和转让,一户只能建造一套住房,且建造的住房必须供个人或家庭住宅使用,不得出租或向外借用。这意味着,目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分户的。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本质是集体所有,这种所有形式与个人私有产权是不同的。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授予的,而非个人所有。因此,成员使用宅基地时,必须遵守集体的管控管理规定,并不能自行拆分划分。
再次,按照现行法规,宅基地的分配原则是“一个集体成员一份宅基地”,而不是对一块宅基地进行分割。因此,如果需要增加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则需要按照村委会或集体组织的规定,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目前农村宅基地并不允许分户,必须遵循在法律规定下的集体所有、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合理使用宅基地,保障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