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负责管理、保管公款的人员占用、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因此,不仅需要依法受到惩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还款等。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挪用公款会涉及到贪污、受贿等罪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罚的情节和罚款金额等。对于严重的挪用公款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罚款和刑事拘留等法律制裁措施,同时还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职位晋升和继续任职等。
其次,挪用公款是一种民事行为,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凡是占用公款的人员都应当还清被占用的公款,如果无法还清,应当负责偿还相应的利息和赔偿。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生费用开支后,应当及时报销,不得迟报、少报、虚报或者冒领、套取。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销,就需要承担罚款责任。
最后,挪用公款行为是一种社会不良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不仅是还款,而且占用公款人员还应该积极向公众公开道歉、接受审查、接受调查,以尽可能地弥补损失和恢复社会信任。此外,内部监督应当加强,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追溯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挪用公款的行为。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还款、赔偿等,以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作为公职人员和相关人员,应该时刻牢记职责,加强自我约束,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