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必须出具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必须要有协议,一方要离婚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出具协议书是一种保障离婚双方利益的方式,是规范离婚程序的法定要求。协议书可以明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相关问题,保障双方的利益,并且减少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冲突。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则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第一时间召开庭审,听取双方的意见,判断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如果可以,就会撤销离婚申请,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就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定。
在协议书的签署上,可以请律师协助,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如果双方对协议书存在异议,可以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或者通过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矛盾。
总之,出具协议书是离婚的必须环节之一,是保障离婚双方利益的法定要求,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离婚双方需要经过谈判、协商,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以便实现离婚的简洁、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