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用以解决离婚过程中各项权益的归属、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等问题。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的,这样才能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如果只有一个人写离婚协议书,是否可行呢?
其实,如果离婚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愿意签署该协议,那么由一个人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是可以的。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协议书写得清晰且合法。离婚协议书要详细说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等事宜,并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离婚协议书需双方签署。即使离婚协议书是由一个人书写,离婚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印章,以表示双方同意该离婚协议的条款和内容。
第三,离婚协议书需有证人签名。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具有证据的鉴定力,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添加证人签名证明。证人应当是熟悉离婚夫妻的人,其身份应当合法。
在实际操作中,由一个人写离婚协议书还是有许多不利的方面。因为离婚夫妻都有各自的要求和诉求,只有双方共同协商,才能达成最优的协议内容。如果只由一个人书写协议,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偏袒一方,导致协议存在不公平性。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建议离婚夫妻在律师的指导下,共同协商撰写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