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虽然一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但是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那么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程序。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要达成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
2.由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人民调解组织审核并确认离婚协议。
3.当离婚协议确认后,由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协议离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被婚姻登记机构或人民调解组织审核确认:
1.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协商达成的,由夫妻双方自愿签署;
2.离婚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夫妻离婚没有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纠纷;
4.夫妻双方没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协议已经得到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同意。
总之,如果双方已经愿意达成协议离婚,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程序来解决。协议离婚比一般的离婚程序更加简单快捷,而且可以减少各种冲突产生,尽量保证离婚后的双方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