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得到法院的批准,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离婚原因多种多样,但在协议离婚中,分居两年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情况。那么,为什么协议离婚中经常会提到分居两年呢?
首先,分居两年是离婚的一个法律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经过调解也不能恢复夫妻关系的,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过调解程序,夫妻双方均认为确已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判决离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的,下落不明达一年以上的,因服刑、劳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治疗等原因分居两年以上的。”
其次,分居两年是协议离婚中较为容易证明的离婚原因之一。协议离婚是夫妻自主达成的协议,不需要法院调解,但要提交离婚协议书,需要证明离婚的原因和事实。如果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可以通过租房、交租金、电费、水费等各种记录来证明分居事实,从而更容易达成协议。
最后,分居两年也是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之一。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但如果双方离婚原因不同,或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很难达成协议。相对而言,分居两年是一个比较中庸的离婚原因,不会让人感到彼此过于苦楚或者过于缘分尚在,更容易达成共识。
综上所述,分居两年在协议离婚中是常见的离婚原因之一。这是因为分居两年是离婚的一种法定条件,也是夫妻双方较为容易达成共识的离婚原因之一。当然,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原因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