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监护权是涉及到儿童的两个重要概念,尽管它们都和父母的角色有很大关系,但意义方面略有差异。抚养权是指在一段时期内,孩子的生活、教育、培养和几乎所有方面中,父母的角色及责任,包括决策和日常照顾孩子的权利。而监护权指通过法律程序授权某人在无法自主维护自身生命、身体权利和财产权利等方面情况下,为原则上需要保护的个人或集体执行监护行为的权利。一般来说,监护权会一并包括抚养权之中。
没有抚养权的人物当然有可能拥有监护权。监护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个人负责另一个人的实际照顾和代表行为权。任何拥有监护权的人,可以在必要时代表儿童参与各种决策。这意味着即使一个人没有抚养权,但在有一些情况下,有可能会被授予监护权,例如:在一场家庭纠纷中,父母决定将孩子暂时交由另一位亲属照顾(如奶奶或姑妈),在这种情况下,临时监护权可能会授予亲戚,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和福利。
一些情况下,可能会授予监护权,例如离婚后,判定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及监护权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哪种方案最符合孩子的福利,例如哪个家庭可以给孩子一个稳定、保护和支持的环境,授予他们抚养权和监护权。合适的申请人若符合申请监护权的基本条件,可能会被授权监护权,保障儿童的福利和权益。
总而言之,虽然抚养权和监护权有一些区别,但在很多情况下这两个概念又常常相互交叉。在一些情况下只有抚养权或监护权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和因素,做出最符合儿童福利和权益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