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优势在于省时省力,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方式与财产分配亦能达成妥协,但是,协议离婚并非完全不需要判决书。
首先,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自愿离婚;二、没有重大分歧;三、已经达成协议;四、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能满足这些条件,民政部门将不会受理协议离婚申请,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并需要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进行离婚登记。
其次,即使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了离婚协议,仍需要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进行司法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财产共有权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提交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书。只有得到法院确认后,夫妻的离婚协议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虽然协议离婚过程简单,双方只需签署离婚协议书并进行登记,但是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确认,并开具确认书,因此离婚协议仍然需要离婚判决书作为审理涉婚案件的最终结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