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后所签署的协议,其签字效力与一般合同相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不能强迫或威胁另一方的意志。如果协议书是在强迫或威胁下签署的,那么该协议书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并由双方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如果协议书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那么签字无效。
再次,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把协议书交由有权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才能生效,否则协议书是无效的。在我国,离婚协议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最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和规定必须合法有效,并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规定。如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与公序良俗相违背,那么该协议书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字效力是需要满足以上各项要求的,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应该在签订协议书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谨慎考虑协议内容,以免签订无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