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照顾权虽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关系、教育、抚养等事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在离婚后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问题。由于离婚后父母双方已经分开生活,子女需要谁来履行监护职责、支付抚养费、提供住家等等问题都需要协商解决。在抚养权归属的判断中,法院会从子女的利益出发,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父母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心理健康等等,做出比较公正的决定。
照顾权则是一种更加广泛的概念,不仅仅针对未成年子女,可能还包括长者、身体有残疾的人等等。照顾权通常是由亲属、朋友、义工组成的照顾团队来负责,主要是为了让需要照顾的人能够在生活、医疗、心理等方面得到必要的关注和支持。与抚养权不同的是,照顾权通常不会涉及到向照顾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只是要求照顾者尽到适当的义务,维护被照顾者的基本权益。
总的来说,抚养权和照顾权都是以被照顾者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强调照顾者的责任和义务。不过抚养权更多的是在家庭中解决、由法院判断,而照顾权则更多的是社会上不同团体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