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通常不会包含遗嘱,因为离婚是与死亡无关的生活事项,而遗嘱则是个人在离世后针对遗产和财产做出的安排和规划。
遗嘱是一个人在生前自愿规划财产的分配方式,包括授权和遗嘱保险等,旨在保护财产和遗产不受分散和分裂,保障个人财产的继承和分配。而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夫妻双方对资产、债务、抚养权、财产分配等方面达成的协议。
当然,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附加一份遗嘱,例如在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一方当事人在事后去世,就可能需要根据遗嘱进行资产、财产等分配的规划和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少见,通常都会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前进行遗嘱的撰写和签署。
总体而言,离婚协议书和遗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文书,分别涉及个人生活和个人财产的不同方面,需要分别进行规划和处理。在进行离婚协议书签署时,双方当事人需要认真了解协议书的内容,确保达成的协议是公平合理的,并且需要注意与遗嘱等其他法律文件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