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双方离婚协议的内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亲自签字,不能代签。
首先,代签离婚协议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进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在签署时的口头表述和书面协议内容必须一致。如果代签,则无法保证双方的真实意思达成一致,会给协议的合法性造成威胁。一旦出现纠纷,代签方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甚至可能被视为一方的欺诈行为。
其次,代签离婚协议书也容易存在利益冲突。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是涉及较为复杂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需要进行仲裁或诉讼,代签方很难保持客观中立,因为可能存在一方占据更多优势的利益,而代签方可能也受到利益影响。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不可以代签,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才能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因此,建议离婚当事人在签署前认真阅读,确认协议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