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直管公产指的是由市政府所属的单位、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拥有的房产。对于天津市直管公产的拆迁安置,实行的是“政策性安置”。政策性安置是指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双方协商一致,政府给予房屋拆迁安置的住房和物质补偿。
天津市政府在进行直管公产拆迁时,按照“按照区、街、村三级依次安置”的原则,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和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市场价格,为被征收人提供多种住房安置方式和相应的物质补偿。
住房安置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廉租房、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政府廉租房(含公租房):对于拆除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居民,由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安置房:对于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通常是位于市区以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新房。货币补偿:对于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政府会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综合来看,天津市针对直管公产的拆迁安置是采取政策性安置的方式,政府会为被拆迁户提供多种住房安置方式和物质补偿。同时,政府还会根据不同的条件对被拆迁户进行分类安置。通过这种政策性安置的方式,能够让更多的居民得到合理的安置和相应的物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