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建设、改建或其他社会发展原因而需要拆迁的居民,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为其安排的住房。由于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统一供给的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大部分拆迁安置房并没有产权证。但是,这并不影响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合法性。
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即使没有产权证,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仍在购买者手中。只要购买者在购买时与政府签订了购房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这就构成了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中,购房者可以要求得到一份房屋交付证明和及时领取房屋证书。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会在征收拆迁前进行公告及告知等程序,以确保购房者充分知晓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和相关程序。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购买者来说,房产证并不是必需品。这是因为,房产证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房屋归属权利的权利证书。而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说,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政府会为购买者提供房屋交付证明等文件,作为购房者的合法凭证。如果购买者需要房产证的话,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将房屋交付证明转换为商品房房产证。
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是否可行,与购买者的选择和对风险的认识有关。如果购买者需要稳定的住房,且知晓安置房的性质和相关程序,那么购买拆迁安置房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购买拆迁安置房前,建议购买者应充分了解并认识拆迁安置房的风险和特点,从而作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