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住房建筑用地,是农村居民的基础性权利,也是保障农民住房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供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使用的土地。每个农村居民都有同等的宅基地权利,无论贫富、男女、长幼、优劣,平均每人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但是实际批准面积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确定。
按照该法规定,贵州农村宅基地每人的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但是,根据贵州省的实际情况,每个宅基地的面积会根据当地土地资源、人口数量、经济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最终面积也会有所浮动。一般来说,贵州农村宅基地每人可拥有的面积平均在120-200平方米左右,甚至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情况也不少见。
在贵州,宅基地分为两种:自建房宅基地和用于合建、集体建房的宅基地。自建房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每人60平方米,用于合建、集体建房的宅基地面积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面积标准由当地政府进行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宅基地的计算面积还需要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益、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不能过大或过小。因此,在确定宅基地面积时,还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措施,避免浪费和滥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