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房产归属问题是离婚中常见并且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之前,房产的归属以夫妻名下的房产证书上的登记人为准。但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关于房产归属的协议,如协议离婚中房子归女方这样的协议。这样可以避免诉讼纷争,以达到达成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协议等的目的。
当然,协议离婚中房子归女方的协议并不是一定有效的。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房子是共同财产而非双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此类协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此外,如果协议离婚中,房子的归属并未经过公证机构的确认,那么这样的协议同样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获得部分房产所有权,但需与男方共同所有。
总之,协议离婚中房子归属需要遵循我国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双方不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和离婚协议的签订,那么这样的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会因此导致后续的诉讼和纠纷。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要充分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