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签署协议并不意味着离婚已经完成,它只是准备离婚过程的一部分。离婚需要在法律程序下进行,协议只是离婚的一部分。因此,即使签署了协议,双方都有权进行法律离婚程序。
其次,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但另一方已经开始了离婚程序,法庭会在各自听取双方的陈述后做出相应的裁决,即使协议没有被执行。如果一方没有参与离婚程序或没有在诉讼中进行辩论,法院可以在没有对该方的正式判决中对他或她进行裁定。
最后,如果协议中包含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内容,或者双方在签署协议时未被正确地告知他们的权利和利益,法院可以撤销协议,并根据具体情况对离婚做出裁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法庭也可以剥夺其效力。
总之,签署协议不意味着离婚无条件完成。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程序进行离婚,并且法院可以对双方的协议进行评估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