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备案,是指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后,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使其拥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于诉讼离婚来说简便、快速,且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互有了解,达成一致后,既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又能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具体来说,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书,书面陈述离婚原因、离婚协议事项,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并双方签字确认。协议书应当注明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二步,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民政局申报,并提交相关证件及申请表格,交付备案。
第三步,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并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确认本人签字及协议书的真实性。
第四步,民政局公告期满,协议离婚手续完成。
协议离婚备案的优点是:简单、快速、经济;能够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发挥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能力;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流程,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比起诉讼,协议离婚能够免除相关证据、调查等一系列程序,因此具有时间、经济性的优势。
但是,在指导夫妻顺利完成协议离婚手续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协议离婚肯定存在浅见之所限,且不排除有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优势、迹象强行干涉协议结果等虚伪情形。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协议离婚更好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