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债务本身并不是挪用公款营利的行为,因为债务是一种法律义务,借款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归还债务的行为,是借款方履行自己的合法义务,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没有违反财经道德和法律法规。
然而,如果在归还债务过程中存在公务员或者企事业单位员工将公款占为个人之私,或利用职务之便向借款方索取不当利益,就属于挪用公款营利的行为。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归还债务本身,而在于行为背后的动机和行为方式是否合法。
因此,如果借款方是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归还债务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如审批、会签等,并对归还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资金被挪用。对于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而言,应当始终坚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得益,遵守财经法律和规章制度,使借款和归还的资金流程规范透明,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