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合作协议
甲方:拆迁方或政府部门
乙方:被拆迁公民或企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迁补偿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如下:
(此处需详细说明拆迁范围,包括不动产、房屋、土地等具体项目)
二、拆迁补偿
1. 房屋拆迁补偿
(1)房屋征收补偿金:甲方将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房屋征收补偿金;
(2)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对于无自住房屋或由于拆迁无法在拆迁范围内重新购买房屋的被拆迁公民,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向乙方支付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3)房屋过渡期使用费:在拆迁后乙方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继续居住时,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向乙方支付房屋过渡期使用费;
(4)拆迁补偿款支付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将在拆迁之前或拆迁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2. 土地征收补偿
(1)土地征收补偿金:甲方将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土地进行估价,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金;
(2)地上附属物补偿费:对于位于被征地上的附属物,甲方将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地上附属物补偿费;
(3)土地过渡期使用费:在被征地土地拆迁后,乙方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继续使用土地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土地过渡期使用费。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