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涉及到的地皮不可以简单归为商业用地。拆迁安置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建设中所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而进行的程序,其产生的土地和建筑很多都是由于城市扩张和城市规划调整所需,属于公共建设和公益性用地。而拆迁收回的建筑物,常常是过时的、老化的、不符合现代化标准的固定资产,也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而从拆迁安置的角度来看,其实际上是为了尽快、高效处理拆迁过程中的纠纷,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官方的承诺,因此也要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拆迁安置用地的性质也取决于安置计划,它是按照人身安置还是商业用地安置来划分。比如,一些城市会将拆迁安置用地分为人身安置、公共设施和配套用地、商业用地和其他用途用地等不同类别,以满足不同需求。
虽然拆迁安置用地有时涉及商业用地,但这并不代表拆迁安置用地都可以归为商业用地。拆迁安置用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与商业经营无关,其性质应更加综合和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