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担保人是指在离婚协议中对离婚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协议内容做出担保的人。担保人一般是离婚双方的亲朋好友或者律师机构等。担保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方面是为了帮助离婚双方做好协议的履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那么,离婚协议上的担保人有约束力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担保人与主债务人所订立的担保合同是一种保证合同,其法律效力的实现需要主债权人直接行使权利,即主债权人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离婚协议中,担保人的作用是在主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承担补偿责任,以保障离婚协议得到充分履行。
因此,离婚协议上的担保人是有约束力的。只要离婚协议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作为担保人必须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否则在签署协议之后,若主债权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时,社会公众、法院以及人民群众可能会质疑其是否具有违约行为,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因此,离婚协议上的担保人必须慎重考虑其所担负的责任,确保自身能够完全履行担保责任,以保证离婚协议的顺利实现,同时也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和认识,确保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