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子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具体处理方式要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子的归属都有明确的看法,可以在协议书中明确写明。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一般可以按照双方出资金额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某一方的出资金额超过了另一方,那么这个人通常会要求多分一些房产,另一方也可以考虑接受这样的条件来避免更大的争议。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那么可以将其视为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中,但对于房子已经加名为夫妻共同名下,那么还是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处理这个共同财产,可以选择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所得,或者让其中一方保留该房子,但须赔偿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如果夫妻有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中一方需要照顾子女的生活,可以考虑让该方保留该房子,以保证子女的生活稳定。
无论哪种处理方式,最好能够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协议,并在协议书中明确记录每方所得、赔偿或卖房等细节和条件。最后,还需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便在未来出现纠纷时可以依据公正文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