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在村内依法取得的,用于居住和生产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是不可挂牌、不可买卖的,因此在中国,宅基地不具备抵押权,也不能作为底押物。
首先,宅基地的产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属于个人所有,农民只能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出售,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交易的资产,没有市场价值,也无法成为有价值的抵押品。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出租、抵押等均需要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并需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均不得抵押宅基地。农民和宅基地是否符合贷款的风险评估因素仍需根据其它贷款条件一并评估。
最后,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可以有证书、文件、账面存款等财物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无法作为抵押品,需要想其他方式来增加贷款的保障。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具备抵押权,也不能成为底押物,但是农民可以通过获得担保或者提供其他具有价值的财物来增加贷款的安全性。银行可以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状况、村庄发展趋势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如何投放、如何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