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一直以来都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掌控的,并且宅基地是指分配给农民个人作为住宅用地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使用,没有私有产权,因此通常不需要纳税。但是从2019年4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综合定额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非农户在农村买下宅基地后,如用于自住也可以享受房屋维修、装修、使用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但将其出租,就需要纳税。最新规定规定,非农户农村宅基地出租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征收,最高税率25%。除此之外,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可能还会存在地方性收费,例如房屋维修基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实行自行申报、自行缴纳原则,如果出租非农户宅基地,需要自行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将面临处罚。此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的规定和收费标准也随时可能会出现变化,因此在购买或出租非农户的农村宅基地时,应该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纳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