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并不等同于真正离婚了。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步骤,它是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性文件,双方当事人就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并提交给法院审批,如果法院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依法判决生效。
不过,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也需要在法院审批生效之前等待一定时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生效前需要进行两次审查,即民政部门和法院的审查,审查过程中需要判断协议是否公正合法,是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则需要补正或改正。
另外,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生效前发生变卦,对协议内容不满意,或者双方未能履行协议内容,那么也有可能会影响协议生效的时间。
总之,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与离婚本身并不等同。真正的离婚需要在法律程序和程序规定下完成,双方需要完成所有的手续和程序,才能算是真正离婚。未经法律程序审批生效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与未签署离婚协议的情况一样,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