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在离婚时也称“和议”,是指离婚双方在没有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情况下,通过互相协商,达成一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共识。这种方式通常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的,并不需要提交法院审查、认可。
但是,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并没有很强的法律效力。虽然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以第三方的身份撰写一份协议书,但若在日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想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协议书并不能作为证据;或者双方在协议达成后再次改变协议,则需要重新进行协商并达成新的口头协议。
此外,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达成了但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协议,需要通过法院审理才能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口头协议的效力会根据法官的判决而确定。
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建议离婚双方还是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协助,制定一份书面协议,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若双方仍然坚持口头协议,也应该将其尽量详细地记录下来,并请有关人士作为证人以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