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去名协议。去名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解除婚前或婚后所建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使得离婚双方在离婚后互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下面我将就如何约定去名协议进行阐述。
第一、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双方要对已经分割好的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确认,并在离婚协议上注明双方对各自拥有的与共同财产所共有的财物做出如下细化约定:
1、对于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如何分享,或者受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
2、对于夫妻双方各自个人财产,应当表述在离婚协议中,并做出详细说明。
第二、子女抚养的约定。如果双方有子女,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扶养、探望和监护权做出详细的约定,以保障子女的权益。
第三、对于债务的约定。离婚后,双方的债务也需要做出细化的约定,以保证各自的合法权益。
第四、其他事项。其他可能影响双方的生活的各种条款需在离婚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例如,抚养费、离婚财产赠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去名协议需要尽可能详细地注明离婚时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注意到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证离婚双方的合情合理,减少纷争,达到和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