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争议也越来越频繁。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授予其中的一方涵盖孩子的主要抚养权。然而,共同抚养的概念也日益受到关注和争议。
共同抚养是一种安排,其中离婚或分居的父母将孩子抚养归于他们双方的责任。今天在越来越多的法律管辖范围内,共同抚养已成为一项可行的选择。那么,抚养权会判共同抚养吗?
答案是,这取决于哪些因素。虽然共同抚养不是每一个法院都会做出的判决,但近年来,它成为了越来越多法院支持的抚养方式。共同抚养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孩子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仍能与两位父母有足够且平衡的关系。
在判决共同抚养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除非父母之间存在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或虐待等情况,共同抚养应是首选的方案,并应尽力确保孩子与双方父母的亲密关系。
2.父母的工作、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共同抚养的实施。法院将考虑父母的时间、交通和其他因素以确定是否适合共同抚养。
3.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友好,共同抚养可能会失败。在此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授予一个人主要抚养权并允许另一个人拥有访问权或抚养权。
总而言之,虽然共同抚养不是每个家庭的最佳选择和不是所有法院的首选,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共同抚养已成为更加平衡和公平的抚养安排,并越来越受到法院的支持。无论是单方面抚养还是共同抚养,都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考虑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