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法判决。如果判决结果确认其中一方拥有子女的抚养权,那么这一方就有权独立进行抚养,包括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决策,并且同时拥有处置子女的财产的权利。
但是,这个处置权不是无限制的,必须在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使。这也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所在,特别是在处理和抚养孩子财产时带有个人私利的行为容易造成财产或者其他不可挽回损失,因此必须依法规定进行处置。
例如,孩子的银行账户里会存有一定的资金,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利。但是,即使是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得随意将这笔钱挪为自己的使用或者随意处置。而是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保证孩子财产安全、合理利用、保障孩子日常生活及教育等正当性行使处置权。同时,有关法律还要求有抚养权方必须尽到接受有关做法想发出的通知义务,向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报告孩子的财产处置情况和使用情况,并且和另外一方共同监督孩子的财产情况,共同保护孩子的财产福利权益。
总之,有抚养权的一方确实拥有孩子财产处置权,但是这一权利也需要在法律规范的保护下,按照保护孩子权益、合理利用和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行使。最终目的是要保护孩子的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教育等各项权益,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这是有抚养权者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