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指的是任职期间的公职人员将公款转移至自己的个人账户或用于个人消费,严重侵犯了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据查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金额不少于30万元。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刑法中,贪污罪是指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挪用、侵占、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照其数额大小,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较小两档,其中数额较大的罪行贪污罪的数额必须在30万元以上,方可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仅存在着经济损失,还会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因此,对此类犯罪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总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大量的公共财物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加强监管和打击,防止这类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