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宅基地确权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首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了宅基地的界、权、利的确定程序,明确了宅基地的产权性质和使用范围,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浙江省政府还组织了大规模的土地确权普查,通过上门登记、测绘、审核等程序,逐步将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问题逐步解决。
浙江省还通过政策扶持,鼓励村民大力开发自己的宅基地资源。比如,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抵押或出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此外,浙江省还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绿色通道”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宅基地使用、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的土地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大大加快了宅基地的开发利用速度。
尽管浙江省政府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方面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涉及面较广且复杂,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民共同努力。此外,在一些地方,村委会未得到有效授权的情况下,将未确权的宅基地用于集体经济之外的用途,影响了农民的利益。
总体来说,浙江省政府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发展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