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因此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某个人因为挪用公款而生病了,这并不影响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解释。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会被列入刑法禁止的罪行范围之内。根据指定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占用公款、侵吞国有资产等非法活动,否则将受到惩罚。这意味着,无论是否生病,犯罪分子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并不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因生病而免除其罪行的情况。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被发现,其行为主体将面对指控和审判。如果被判有罪,他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即使他声称自己已经病了,法院也不会撤销有罪判决或让其免罚。
最后,即使挪用公款的行为导致了生病等不良后果,这也不意味着行为主体可以免责。因此,任何与挪用公款有关的不良结果都不应该被用作免除这种行为的理由。刑事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必须承担其后果。
综上所述,无论挪用公款者是否生病,挪用公款都是一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即使他们生病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免除责任。只有依法执法,才能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