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谁来抚养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依据父母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来进行决定。
首先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前提。孩子的最佳利益需要一定程度的考虑,如父母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对孩子的关爱程度、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孩子的年龄等。通常,如果孩子比较小,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赋予母亲,母亲可以同时获得与之配套的抚养费。
其次是需要父母自愿地达成共识,协议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确定抚养孩子的具体方式。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不由法院审理,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争议和冲突。但如果无法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审理离婚案件,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最后,如果父母都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会作出独立判断,派一位监护人来负责孩子的抚养工作。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尤其是孩子的最佳利益,而父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法院审理等方式来达成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