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无论挪用的数额大小都是不允许的。如果发现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即便补上了资金也不会免除责任。
首先,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符合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公务员的工作任务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共利益。挪用公款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而且危害公共利益。
其次,在实践中,挪用公款通常涉及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使得治理领域的公正、公正和公正原则受到伤害。如果挪用公款后可以通过补偿让一些公务员免于法律责任,就会产生“吃顶风”的风险,让一些公务员变得更加大胆,会让管理人员创造更多不留痕迹的方法,增加治理难度。
再者,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如果容易被补救的话,那么就不能达到制止和惩罚的目的,并且不能达到进行警示和教育的效果。如果可以通过违法行为来获得利益并且可以通过补偿保护人员的利益,会使得一些公务员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从而更加嚣张,违法行为会变得更加猖獗。
综上所述,无论挪用公款数额大小,都是不被允许的违法行为。补上资金后并不会免除责任,对于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格惩罚,并在公正基础上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公务员的清廉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