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达成的协议,涉及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家庭内部事务,一旦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的内容。但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不能作为公诉对象,具体如下:
1.家庭暴力案件:如果家庭暴力案件涉及离婚问题,由于暴力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害人采取和解协议并不可行。
2.犯罪案件:如果其中有一方参与了任何罪行,离婚协议就不能成为公诉案件。比如一方配偶涉嫌财产犯罪或暴力犯罪,因为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与离婚关系不大,离婚协议不能成为处理该犯罪案件的证据。
3.财产纠纷: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不涉及财产纠纷的处理,若双方在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时,如果一方认为分割不公平,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协议无法解决财产纠纷,也不能公诉。
4.个人自由权:如果离婚协议影响了个人自由权,包括赡养老年人、孝道等行为,这种协议同样不能公诉。
总之,离婚协议不能覆盖所有方面,有些案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