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证书是法律确认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文件,离婚当事人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并得到离婚证书。因此,只签订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得到离婚证书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虽然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前提和必要程序,但它本身并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终止。只有在严格的适用离婚法规和程序,完成相关的审批程序,才算真正完成离婚。
此外,离婚证书不仅仅是一方面的权益,也是另一方面的保障。如果双方只签署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得到离婚证书,就可能导致离婚后仍处于有婚姻关系的状态,这将会给一方带来不安全和不便利。
另外,如果双方只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得到离婚证书,就意味着两人的婚姻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何一方在以后提出离婚协议被违约的问题,也可能造成法律上的认定问题,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综上所述,离婚不仅需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而且还需要得到离婚证书的确认。只有在严格的离婚法规和程序下,完成相关的审批程序才算真正完成离婚。 这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婚姻法律意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