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和抚养权的申请可以同时进行。然而,有时夫妻可能会选择先离婚再争夺抚养权的顺序。这种做法虽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不一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首先,如果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离婚本身对孩子来说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变故,他们需要时间来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和生活方式。如果等到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孩子可能会面临更长时间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这可能会导致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情感发展受到负面影响。
其次,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可能会增加争夺的难度和复杂度。离婚后,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不和可能会更加尖锐,争夺抚养权的过程可能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此外,如果孩子已经居住在某一方的家庭,对方可能会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支持其在争夺抚养权时的位置。
最后,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可能会增加成本和时间。与离婚一起提出抚养权申请通常是更加高效和经济的做法,因为夫妻可以在一起解决问题,并且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果等到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律师费和诉讼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增加。
综上所述,夫妻可以选择先离婚再争夺抚养权,但这种做法可能并不是最优的选择。事实上,夫妻应该尽可能在离婚之前解决抚养权问题,以确保孩子的幸福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