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并不算离婚协议,它仅仅是依法记录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庭审中发表的言辞和事实证据的一种文书形式。离婚协议则是离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以约定离婚后各自的权利、义务、财产分割等事项,并签署在协议书上,以约定双方离婚后的民事关系。
庭审笔录通常是由法院根据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记录下当事人对离婚案件的阐述和辩解。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包括离婚双方协议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扶养老人等事项,签署离婚协议后,当事人需向法院申请离婚,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依据离婚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离婚。
因此,庭审笔录和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都与离婚有关,但存在很大的区别。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前必须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而庭审笔录则只是庭审的记录,不能代替离婚协议,更不能代替离婚判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