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离婚方式,同意以民事协议的形式解除婚姻关系。在协议离婚中,退还彩礼是否合法和归还的数额如何,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
中国的传统婚姻习惯中,男方通常要缴纳彩礼或聘礼给女方家庭。随着社会进步,婚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男方可能不再承担全部彩礼,或者女方也可以给男方家送聘礼。而在离婚时,协议双方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些彩礼或聘礼。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彩礼或聘礼属于婚姻过程中双方已经交付和接受的财产,其退还与否和退还的数额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和协商情况。
如果协议离婚中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认为应当全部或部分退还彩礼或聘礼,则可以退还。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根据评估实际情况,通过谈判或仲裁等方式进行退还。在退还彩礼或聘礼时,可以根据双方情况考虑时间和方式,并应当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时存在纠纷,法院介入裁决后,裁决结果应当尊重,包括彩礼或聘礼的处理方式。因此,在协议离婚中,涉及退还彩礼或聘礼时,双方应当充分交换意见和情况,达成协议并尽快落实,避免争议和矛盾的出现。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中可以退还彩礼或聘礼,但应当根据双方情况和婚姻财产情况进行协商和退还,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同时,在退还时需要落实书面协议,并尽量避免出现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