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离婚程序中,进行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其中就包括了身份证。身份证作为我们国民的唯一身份证明,是我们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化证件,也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的证件。在离婚过程中,身份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离婚双方的身份、籍贯、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双方信息无误并且确认离婚人的真实性。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个人都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包括离婚倒签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离婚过程中遗漏了身份证明的话,离婚程序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不能成功进行法律身份确认,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甚至会被因此预感到的问题拖延离婚案件终审。
当然,在离婚过程中,除了身份证,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财产证明、房产证承认书以及抚养子女协议书等等。这些证明文件的准备是为了让离婚双方更加合法,高效地进行离婚程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在协议离婚时,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是最基本的证明文件之一。离婚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得身份证,例如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证件挂失和补办,并在协议离婚协议的签署和庭审之前依法由当地公安局出具的身份证明。总的来说,必须提供身份证,这对于离婚双方都是必要的,并且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