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署离婚协议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确认的离婚方式。对于很多离婚夫妻来说,能够避免争吵和冲突,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非常重要。对于不少人而言,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他们勉强接受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需要出席庭审并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和抚养费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能够合理地分配财产和抚养费的问题,并签署离婚协议,就有可能免去到庭审的步骤,只需要通过律师提交协议书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1950年《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时,将当事人传唤到庭,并询问当事人,经过调解不成时,方可以依法判决。”这意味着,即使双方已经签署离婚协议,也必须到庭审才能生效。
因此,协议离婚中双方是否需要见面,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理论上可以不必面对面。但是,像财产和抚养等涉及子女权益的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沟通和协商。而到庭后,双方也可以通过律师协商降低矛盾,减少冲突,利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达成和解,甚至法院也可以在案件处理中给予有利离婚双方的建议,减少矛盾的产生。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但具体是否需要面对面,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律师的介入,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调解,达成更好的离婚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