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报道,汪小菲和大S夫妻在2019年8月宣布离婚,离婚后双方有两个女儿,一个是2014年生的“大元宝”,一个是2015年生的“二元宝”。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成为了双方争夺的焦点。而根据台湾法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主要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联合抚养,即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问题。
第二种是独立抚养,即由一方独立负责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如果儿童年龄较小,而且母亲有能力独立抚养,法院一般会判决母亲获得独立抚养权。但如果儿童已经达到了较大的年龄,而且父亲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交给父亲。
根据台湾媒体的报道,大S担心父亲的优越条件会影响大女儿的感情和教育,因此她曾表示愿意与汪小菲共同抚养两个女儿。但最终的抚养权归属还需要根据法律程序和证据来判断。
总之,对于汪小菲和大S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我们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或法院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