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人担心政府会收回拆迁安置房,导致他们的居住权益受到损害。实际上,拆迁安置房会被收回的情况出现的概率并不大,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购房人,即政府通过征地拆迁等方式取得被征收人的房屋后,依法将其安置在新房子中,新房子的产权属于购房人。这是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政府一贯的承诺。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拆迁安置房被政府收回的情况也存在。比如,购房人违反了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规定,比如转卖、出租、改建以及违法搭建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政府收回拆迁安置房。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政策和法规下,政府也可以因公益事业需要、国家安全需要等原因收回拆迁安置房。
但是,即使政府有权收回拆迁安置房,也必须尊重程序和法律,比如应该先向居民发出通知,告知收回原因和依据,要求购房人交还房屋,如果购房人不同意,政府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实质性的诉讼程序。另外,在拆迁安置房收回过程中,政府还须支付购房人相应的补偿费用,不得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会被收回的情况相对较少,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对于购房人而言,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保障房屋的合法使用,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被收回。同时,政府也应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拆迁安置房收回问题,避免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