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村宅基地通常由土地和房屋两部分组成。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是指由农村居民自己,在村庄集中居住地、自留地或村庄范围内其他用地上建造的住房,并且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村民集体管理的,属于个人或家庭所有的无偿使用权。在这些土地上建设房屋的目的是为了人们居住,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房屋都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拥有权而修建的。
在这种情况下,非常规矩和常规法都明确规定了,不能在农村宅基地上建立商品房。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所建造的住宅都应该是用于农村居民自身居住,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不能进行房地产的开发,进而建造商品房。
此外,在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实施中,农村居民虽然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权利将土地出租、出售或进行转让等商业活动。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建设商品房,也不能被出租、出售或进行转让。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不能违法私建,也不能进行盈利活动。相关部门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农村宅基地制度的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