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进行权属登记、返回权益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据资料记载,农村宅基地首次确权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期,开始实行宅基地法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实施后,2002年开始,全国普遍推行了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到2015年底,已完成亿亩宅基地的确权工作,确权率超过92%。
针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必要性,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确权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农民们的宅基地是其住房和生产生活的场所,确权能够保障其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并为农村居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民生福利。
第二,确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旨在使土地的使用更加合理,确权是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通过确权,将农民使用宅基地的权属关系明确,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第三,确权是为了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宅基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十分重要,无论是生产还是生活都离不开宅基地。经过确权,可以明确土地权利,方便开展土地流转、改善经营模式,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确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宅基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的管理,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