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拆迁安置房为被征收的房屋业主提供的住房安置,也被称为拆迁安置房。在购房政策方面,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一直是被广泛关注的问题。那么,长沙拆迁安置房是否算作首套房呢?
根据长沙市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也不属于市场上的实物房产,属于政府收购再分配的公共房产,因此在购房方面的的认定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长沙市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再次交易。也就是说,购买了拆迁安置房后,是不能再次将其出售或转让的。因此,对于那些已经购买了拆迁安置房的购房人来说,他们在购房时不能再将其视为首套房,而应该按照二套房相应的政策来执行。
其次,对于那些处于长沙市拆迁安置房配套保障范围内的群体,如房屋原产业无人承包、拆迁补偿房、享有贫困户安居房等,由于其住房需要得到政府的保障,因此在购房时可以将其视为首套房。
总体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否算作首套房需要视情况而定。但对于已经拥有拆迁安置房的人来说,他们的房产已经确定,因此在购房时不再作为首套房对待。对于处于配套保障范围内的群体来说,可以将其作为首套房对待,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