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安置房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房产类型,与普通的商品房、二手房等不同。因此,是否算作首套房也引起了人们的质疑。但是,实际上,北京规定拆迁安置房是可以算作首套房的。
首先,北京市相关的房产政策在规定“首套房”的概念时,没有限定具体的房产类型。而是定义了“房屋交易中已经有一套房产的居民家庭另购自住房属于非首套房”,从而保证了市民在购买房屋时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是符合“自住房”的要求,即可算作首套房。
其次,北京市对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和限制。购房人需要符合规定的年龄、户籍、居住年限等要求,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居住和使用该房产。这与一般的商品房、二手房交易不同,更接近限购房等政策的范畴。这也说明了北京市对拆迁安置房进行了特殊的管理和控制,但并不代表该类房产不符合“自住房”的要求。
最后,北京市购房者在需要办理首套房贷款时,一般可以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政策性贷款等。这也说明了政府承认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符合规定的自住房产类型,并没有剥夺购房人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的权利。
综上所述,北京拆迁安置房是可以算作首套房的。尽管该类房产在管理和控制方面有其独特的要求和限制,但在保证居民购房权益的原则下,市民选择拆迁安置房作为自己的居所并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