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归属问题主要涉及到法律规定的抚养权、探视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在协议离婚中孩子的归属问题应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及孩子的意愿来决定,不应单凭一方意志强求。
一般情况下,抚养权是指孩子的生活、教育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主要责任,由一方或双方承担。如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则可以共同抚养孩子。若一方要求独自抚养孩子,则必须证明在经济、亲情、素质等方面都比另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非生活和教育方面的主要责任,如与孩子见面等。一般来说,除非对孩子有不良影响,另一方应有约定的探视权。
抚养费是指有一方支付给对方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根据一般的规定,抚养费应由抚养孩子方支付。如果孩子由一个人独自抚养,则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如果两个人共同抚养孩子,则双方应承担各自的费用。
最后,协议离婚的孩子归属问题,需要以法律规定为基础,以夫妻双方及孩子的意愿为指导,以和平、公正为目标进行协商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健康、幸福的成长,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