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打官司属于不同的离婚方式,两者之间在程序和结果上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说说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的离婚方式,其主要优点是程序简便、不需要诉讼程序,且只需少量的法律费用。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相关事宜,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只对夫妻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进行审核,而不涉及协议的内容。
而打官司则是另一种离婚方式,通常也称为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通常会发生在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或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离婚申请。诉讼离婚需要经历律师代理、起诉、举证、辩论等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对夫妻双方的生活和财产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诉讼离婚的结果由法院裁定,夫妻双方则需要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和打官司都是离婚的方式,但两者处理方式和结果却存在很大的区别。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在协商与沟通中寻找共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分歧,从而选择最合适的并达成共识的离婚方式。